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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第二批学生4月20日开学

昨天,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第二批开学工作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全市高中高一、高二年级,初中初一、初二年级,小学四、五、六年级学生4月20日开学,其中住校生可于4月19日下午报到。

该通知要求,做好第二批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各级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严格把关,逐校核验确认开学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学;严格师生员工健康监测。报到前14天来自湖北地区的师生员工,抵甬后应接受核酸和血清学检测,两项检测结果均阴性,且无发烧、咳嗽等身体异常情况的,可按要求返校;确保开学前每所学校(校区)入驻1名助学健康指导员,指导学校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开学以后,各地各校将严格落实精密智控健康监测、封闭管理、应急处置、值班值守等校园安全管控机制,师生在校口罩佩戴要求继续按第一批开学的有关规定执行;将细化学生上下学时间安排,实施错学段、错时段上下学,避免因家长在同一时间接送孩子造成人员集聚;注重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健康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等,特别是要利用“开学第一课”开展疫情防控、家国情怀和心理健康集中辅导,让学生以良好平和心态开始新学期的学习生活。